徐安听了,瞳孔一缩,差点想咒骂出声。

尼玛,这就是你们所谓的自己招认?

以刑罚恐吓,再扇人一巴掌,怕是有些威胁逼迫的嫌疑吧?

根据大乾例律,谋害朝廷命官者,当处以凌迟、腰斩之刑。

情节严重者,甚至会连坐其家人。

秋竹只是一介卑微的侍女,性格怯懦,见识浅薄,本就对声名在外的大理寺缉捕有种天生的恐惧感。

被庞奇这么一打一吓,唯恐牵连到家人,故而被迫承认杀人,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之事。

正所谓坦白从宽,抗拒从严。

秋竹自己承认杀人,算有坦白情节,可不涉家人连坐。

但若拒不承认,而后仍被判罚的话,那么便有可能连整个家族都会被判罚。

单从庞奇威逼秋竹认罪的举动,徐安便怀疑此事或许另有隐情。

再者,根据卷宗所记,秋竹这样杀人的手法...也未免太过浅薄。

按理说,不应该能毒死曹怀兴才对!

首先,是曹怀兴自己点明要吃河豚的,那么,他不知道河豚本身有毒吗?

秋竹将河豚有毒的内脏混入菜中,曹怀兴和扶溪难道察觉不出来,就这么吃下去了?

这显然不符合逻辑。

除非他们二人想死!

再到秋竹得手之后,她为何要把现场布置成仇杀的样子,还破开曹怀兴的胸膛?

如果是谋财的话,不是应该拿了钱就走吗?

为何还要留下?

然后,就是她那位所谓的同伙,也是疑点重重。

哪来的猪队友会在联手杀人后,在现场留下指向自己身份的物件?

最令人不可思议的一点是,曹怀兴和扶溪的身上都没有箭伤,且当时一死一昏迷,那这支弩箭是用来干嘛的?

单纯是凶手为了自曝身份的吗?

谁家的凶手如此无脑?

最后,他们既然能毒杀曹怀兴,并对其开膛破肚,那么为何不以同样的手法对付扶溪?

反而只扇了她几巴掌,割破其手脉,吊起来而已?

他们不知道留着扶溪会是一个隐患吗?

综合这几个疑点,徐安便可以大致认定曹怀兴之死,说侍女秋竹就是凶手,并不严谨,乃至于错漏百出。

微微一叹,徐安苦笑道:“怪不得你们大理寺的破案率那么高,原来都是这么办的...先恐吓,再施暴?”

庞奇扭头一笑道:“那倒也不是。只不过,针对一些嘴硬的贼人,用非常手段是在所难免的。”

徐安摇了摇头,并叹道:“行吧!你去把秋竹带来,我亲自问问她。”

无可厚非。

古代没有天眼,也没有高科技的刑侦手段,破案只能根据现场证据,以及涉案人的背景信息进行逻辑推理,最大程度上还原事实真相。

遇上一些嘴硬的嫌疑人,难免会用到刑讯逼供,这并非什么稀奇之事。

而在历朝历代的律法中,适当的刑讯是被允许的。

庞奇应了一声,点头离去。

片刻后。

两名缉捕拖着遍体鳞伤的秋竹来到寺正室内,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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